会员发展部工作职责
凡在镇江、丹阳地区的江西籍工商企业及个体经营者,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登记,承认商会章程,履行会员义务的均可申请入会。其主要职责:
一.坚持入会条件,积极慎重发展,确保商会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。
二.坚持执行“章程”规定,会员入会自愿和退会自由的原则。
三.坚持会员入会程序,提交入会申请书,交纳会费,经理事会讨论并批准。
四.积极组织商会会员参加产品推介会、展销会、供货会,业务洽谈会等活动,促进会员企业的经济发展,壮大企业经济实力。组织会员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。
五.会员发展部要认真做好江西人在丹阳的调查摸底工作,弄清江西人在丹阳的行业分布和人员分布情况,建立后备档案,为发展新会员做好基础工作。
丹阳市江西商会